一、甲级资质标准
1、资历和信誉
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(2)社会信誉良好,注册资本不少300万元人民币;
(3)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,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。
2、技术条件
(1)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、总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,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,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,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(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)注册执业资格。
(2)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人员中,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,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,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(3)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”的规定。
3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;
(2)企业管理组织、标准体系、质量体系健全,宜通过ISO900-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。
二、乙级资质标准
1、资历和信誉
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(2)社会信誉良好,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。
2、 技术条件
(1)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、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,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,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
(2)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,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,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(3)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”的规定。
3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;
(2)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。
三、丙级资质标准
1、资历和信誉
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(2)社会信誉良好,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。
2、 技术条件
(1)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,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(2)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”的规定。
3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;
(2)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管理制度。
甲级::可以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,其规模不受限制
乙级: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
丙级: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