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1.1企业资
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
32.1.2企业主要人员
(1)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;铁 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,机械 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,铁路运输专 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 人,且施工员、测量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试验员、材 料员、标准员、机械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50人。
32.1.3企业工程业
近10年累计承担过1000公里以上机械铺轨架梁工 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32.2.1企业资产
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。
32.2.2企业主要人员
(1)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;铁 道工程、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不少于30人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,且施工员、测量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试验员、材 料员、标准员、机械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30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
32.3.1一级资质
可承担各类大中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。
32.3.2二级资质
可承担50公里以下Ⅰ级铁路、100公里以下既有线改造以及Ⅱ、Ⅲ、Ⅳ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。